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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台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
  •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阅读:3384 次
  • 萧建设建(2010)136号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目前正处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又正值施工高峰,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函建字231号)、杭州市建委《关于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各建筑业、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夏季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各建筑业企业一要完善夏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夏季高温、台汛期的安全措施。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及时调整施工作业和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段的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00至下午3:00间应暂停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应停工,确需施工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各建筑业企业项目部应向作业人员提供清凉饮料、茶水、防暑药品,配备急救药品,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二要改善作业人员劳动和生活条件,宿舍做到清洁、通风,有条件的可安装电扇、空调等降温设施;三要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能因作业时间调整而发生拖欠和减少民工工资问题,做到减时不减薪;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五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六要注意台汛期的各项措施落实,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在建工程要有可靠的防雷装置,台风雷雨天气要暂停施工,对工地围墙、民工宿舍、深基坑支护、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缆风绳锚桩等要有相应加固措施,防止各类坍塌、倾覆事故的发生;七要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抢险物资、队伍及避难场所准备工作,确保防汛防台的物质基础。
    三、加强监管,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建筑业企业应针对夏季高温期间建筑安全施工特点,组织好本单位在建工程的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尤其要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管沟深槽、起重机械拆装用等专项工程,做重点检查。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监理企业要对重点危险源加强监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工地应及时上报我局。
    四、加强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值班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关注天气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发布预警,督促项目部提早部署防范工作,做到一有险情或事故,及时上报,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各建筑业企业要健全特殊时段(夏季高温、暴雨、台风季节)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针对夏季事故易发的特点,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检查督促等方式,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毒和防中暑等夏季“六防”工作。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于7月26日前做好自查工作,并将各建筑业企业防台抗汛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整改结果经监理复查确认后报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局B号楼213室,传真:82659107),我局将对工地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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