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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建设工地生活区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阅读:1199 次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设工地生活区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杭建工通知〔202121

     

    各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方案(2020-2022)》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工地生活区环境面貌与强化日常管理,提供规范整洁、安全舒适的民工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工地生活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181日至830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餐厅、厕所、浴室等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与日常管理。

    (二)整治重点

    1.临时排水排污设施未设置规范,未定期对隔油池、化粪池、排水管道进行检查、清洗、疏通。

    2.生活区日常保洁不到位,未集中晾晒衣物,垃圾未分类投放、及时清运。

    3.职工宿舍人员名单更新不及时,未采取消暑降温和防治“四害”措施。

    4.工地食堂未办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手续与健康证明,操作间未保持干净整洁,食物处置不规范。

    三、行动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改(81日至87日)

    各建设工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照整治重点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生活区环境卫生开展排查整治,确保环境整洁无死角、重点场所无异味、管理有序无遗漏。要建立生活区管理制度,指定专项人员监督执行,并在监理日记中专篇记录每日检查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

    (二)属地检查整改(88日至830日)

    地建设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积极加强对建设工地生活区环境卫生的检查力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每周将问题清单与整改情况(见附件)报送至市建委工程处。并在83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建委工程处。

    (三)市级专项督查(88日至830日)

    市建委将结合工地环境整治市级联合督查工作与各地报送材料,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针对性市级督查。加大生活区环境卫生的督查力度与扣分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彻底、整改效果不显著的区、县(市),也将在考核排名中予以体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建设工地环境秩序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民工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布置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各地要严肃对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针对性行动方案,并布置到辖区内每个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督查检查频次,对工地生活区脏、乱、差等现象严肃处理,确保整治行动落在实处。

    (三)总结经验,长效管理。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工作要点,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细则。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改善建设工地生活区环境面貌。

     

    附件:“建设工地生活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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